公告本市開勝平面停車場自民國115年8月1日零時起委託寶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 聯絡人:張志堃
- 聯絡資訊:27590666分機6322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15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53081979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開勝平面停車場自民國115年8月1日零時起委託寶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29條、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 公告事項: 一、開勝平面停車場自民國115年8月1日零時起至118年7月31日24時止,委託寶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二、停車場車格位數及位置: (一)車位數: 1、小型車29格(含下列專用格位) (1)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1格。 (2)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2格。 2、機車21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1格)。 (二)位置:臺北市北投區珠海路 88 號旁。 三、收費標準: (一)小型車、大型重型機車:每小時計時收費新臺幣(下同)20元。 (二)機車暫時開放免費停車。 (三)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 四、電動汽車充電另收充電服務費,採以度計費。 五、委託經營之停車場各式定期票出售最高售價: (一)小型車全日定期票每月最高售價為4,800元。 (二)小型車全日里民優惠定期票每月最高售價為3,840元,優惠里:北投區泉源里、中心里、林泉里。 (三)小型車所在地里全日里民優惠定期票每月最高售價為3,360元,所在里:北投區開明里。 (四)身心障礙者除購買小型車全日里民優惠定期票及小型車所在地里全日里民優惠定期票時,僅可選擇身心障礙半價或里民優惠定期票價其中一種優惠外,其餘定期票以半價優惠。 (五)上述各式定期票,若廠商為鼓勵停車另訂折扣費率不在此限。 六、每日營運時段:24小時。 七、實施日期: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8年7月31日止。 八、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型車之價格與規定辦理。 九、購買小型車全日定期票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定期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定期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定期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及機車)」辦理。 十、經營業者:寶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服務電話:(02)2655-1516。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我的E政府 [另開新視窗]](/images/egov.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