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東側(瑞光路四七八巷至基湖路)路邊停車場因配合時段性禁停管制措施,自九十三年十一月八日(星期一)零時起調整收費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十時至下午五時,收費標準及方式不變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五日
北市停三字第0九三三八三八七一00號
主旨:公告本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東側(瑞光路四七八巷至基湖路)路邊停車場因配合時段性禁停管制措施,自九十三年十一月八日(星期一)零時起調整收費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十時至下午五時,收費標準及方式不變。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十三條、第三十一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四條、第五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
公告事項:
一、調整收費時間路段:堤頂大道二段東側(瑞光路四七八巷至基湖路)。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小型車採丁種計時費率,每小時三十元︵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
三、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十時至下午五時。
四、實施日期:九十三年十一月八日(星期一)零時起。
五、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於八日曆天內主動查詢繳費,未繳費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六、查詢電話:二七二六九六00;網址:www.tcgpmo.nat.gov.tw。
機關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三00號六樓
傳 真:二七五九九六八五
聯絡電話:二七五九0六六六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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