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景勤二號公園地下停車場」委託寶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林佳臻
- 聯絡資訊:02-27590666分機633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7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530887383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景勤二號公園地下停車場」委託寶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29條、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
公告事項:
一、本市景勤二號公園地下停車場自民國115年11月1日起至119年10月31日止,委託寶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二、車格位數:
(一)小型車217格(含下列格位)
1、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5格。
2、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專用停車位5格。
3、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5格。
(二)大型重型機車3格。
(三)機車102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3格)。
三、位置:臺北市信義區信安街49號地下室(地下共2層)。
四、收費標準:
(一)小型車、大型重型機車:
1、一般費率:每小時計時收費新臺幣(下同)30元。
(二)機車:每小時計時收費10元,當日當次收費最高上限20元(隔日另計)。
五、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
六、電動汽車充電另收取充電服務費,採以度計費。
七、委託經營之停車場各式定期票出售每月最高售價:
(一)小型車、大型重型機車:
1、全日定期票最高售價5,000元。
2、小型車全日里民優惠定期票最高售價為4,000元(優惠里:信義區雙和里、黎順里、嘉興里、景聯里、大安區法治里、臨江里)。
3、小型車所在地里全日里民優惠定期票最高售價為3,500元(所在地里:信義區景勤里)。
(三)大型重型機車專用格位全日定期票最高售價為2,500元。
(三)機車:全日定期票最高售價300元。
(四)身心障礙者除購買全日里民優惠定期票時,僅可選擇身心障礙半價或里民優惠定期票價其中一種優惠外,其餘定期票以半價優惠,身心障礙優惠定期票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及機車)」辦理。
(五)上述各式定期票,若廠商為鼓勵停車另訂折扣費率不在此限。
八、每日營運時段:24小時。
九、實施日期:115年11月1日起至119年10月31日止。
十、購買各式定期票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定期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定期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定期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及機車)」辦理。
十一、經營業者:寶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服務電話:(02)2655-1516。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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