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吳興街220巷平面停車場」委託寶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林佳臻
- 聯絡資訊:02-27590666分機633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7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530887385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吳興街220巷平面停車場」委託寶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29條、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 公告事項: 一、本市吳興街220巷平面停車場自民國116年4月1日起至119年7月31日止,委託寶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二、車格位數: (一)小型車82格(含下列格位) 1、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2格。 2、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專用停車位2格。 3、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1格。 三、位置: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20巷75號對面。 四、收費標準: (一)小型車、大型重型機車:每小時計時收費新臺幣(下同)30元。 (二)電動汽車充電另收取充電服務費,採以度計費。 五、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 六、委託經營之停車場各式定期票每月出售最高售價: (一)小型車、大型重型機車: 1、全日定期票最高售價7,200元。 2、小型車全日里民優惠定期票最高售價為3,840元(優惠里:景勤里、景聯里、黎順里、雙和里及嘉興里)。 (三)身心障礙者除購買全日里民優惠定期票時,僅可選擇身心障礙半價或里民優惠定期票價其中一種優惠外,其餘定期票以半價優惠,身心障礙優惠定期票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辦理。 (三)上述各式定期票,若廠商為鼓勵停車另訂折扣費率不在此限。 七、每日營運時段:24小時。 八、實施日期:116年4月1日起至119年7月31日止。 九、購買各式定期票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定期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定期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定期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辦理。 十、經營業者:寶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服務電話:(02)2655-1515。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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