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文山區景華公園地下停車場自九十三年十二月一日零時起實施全日月票促銷優惠一律為每月三、000元(不限購買對象)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北市停三字第0九三三八五六五三00號
主旨:公告本市文山區景華公園地下停車場自九十三年十二月一日零時起實施全日月票促銷優惠一律為每月三、000元(不限購買對象)。
依據:停車場法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四條、第五條。
公告事項:
一、全日促銷優惠月票一律為每月三、000元,不限購買對象。
二、實施日期:九十三年十二月一日零時起。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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