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為配合「2008台北燈節」交通管制措施,自97年2月15日至97年2月24日止,本市仁愛路(1號道路至光復南路)北側機車停車位暫停使用並禁止停車,另逸仙路(忠孝東路至仁愛路)兩側機車彎、松高路(市府路至逸仙路)北側機車停車格及松智路(松高路-松壽路)市府東側門限時停車位,自97年2月15日至2月24日實施時段性禁止停車,於禁停時段並暫停收費管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停車管理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2月4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三字第09739316600號
主 旨:公告為配合「2008台北燈節」交通管制措施,自97年2月15日至97年2月24日止,本市仁愛路(1號道路至光復南路)北側機車停車位暫停使用並禁止停車,另逸仙路(忠孝東路至仁愛路)兩側機車彎、松高路(市府路至逸仙路)北側機車停車格及松智路(松高路-松壽路)市府東側門限時停車位,自97年2月15日至2月24日實施時段性禁止停車,於禁停時段並暫停收費管理。
依 據:停車場法第13條。
公告事項:
一. 仁愛路(1號道路至光復南路)北側機車停車位自97年2月15日至97年2月24日止暫停使用並禁止停車。
二. 逸仙路(忠孝東路至仁愛路)兩側機車彎及松高路(市府路至逸仙路)北側機車停車格,自97年2月15日至2月24日實施時段性禁止停車管制,禁止停車時段為週一至週五18時至22時;週六及週日17時至24時。
三. 松智路(松高路-松壽路)市府東側門限時停車位,自97年2月15日至2月24日實施時段性禁止停車並暫停收費管理管制,禁止停車時段為週一至週五18時至22時;週六及週日17時至24時。
處長 張 哲 揚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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