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31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76015274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信義區松山高中地下停車場自107年8月4日0時起調整假日(含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民俗日)收費費率。
依據:停車場法第17條、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公告事項:
一、小型車收費標準及方式:
(一)假日(含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民俗日):每日8時至20時止小型車停車費率調整為丁種計時費率,為每小時30元;其餘時段依原公告停車費率維持不變(每日0時至8時止每小時10元,8時至20時止每小時30元,20時至24時止每小時10元)。
(二)月票費率維持現行之收費標準。
二、實施日期:107年8月4日0時起。
三、小型車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