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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中山區永盛公園地下停車場自九十三年七月十六日零時起實施丁種計時收費管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一日
北市停三字第0九三三四八四0二00號

主旨:公告本市中山區永盛公園地下停車場自九十三年七月十六日零時起實施丁種計時收費管理。

依據:停車場法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四條、第五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標準及方式:小型車以丁種計時收費每小時三十元。
二、夜間折扣時間及費率:每日下午八時至翌日上午八時止小型車優惠每小時十元,進出車輛若跨優惠時段,則以前一時段費率標準計算。 
三、全日優惠月票:小型車每月四、八00元(原價每月七、二00元)。
四、停車場出入口周邊服務半徑三00公尺內設籍里民,憑身分證及行車執照(二證須同一人)小型車享全日停車月票八折優惠,為每月三、八四0元(原價每月五、七六0元)。
五、為利民眾九十三年七月份購買停車月票需要,永盛公園地下停車場出售半個月期月票(自九十三年七月十六日至七月三十一日止),月票金額分述如后:
(一)全日半個月期月票:小型車每月二、四00元。
(二)停車場出入口周邊服務半徑三00公尺內設籍里民,憑身分證及行車執照(二證須同一人)小型車享全日半個月期月票八折優惠為每月一、九二0元。
六、計費單位:停車時數未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收費。停車時數逾一小時以上,其超過之不滿一小時部分,如不逾三十分鐘者,以半小時計算;如逾三十分鐘者,仍以一小時計算收費。
七、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日二十四小時收費管理。
八、實施日期:九十三年七月十六日零時起。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