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資訊局(以下簡稱本局)為使採購案得標廠商派駐勞工瞭解其基本權益及申訴管道,特訂定「臺北市政府資訊局廠商派駐勞工申訴處理機制告知事項通知書」,並自114年1月16日起適用。
本通知書主要內容係以「勞動權益」、「性騷擾」及「職場霸凌」等3個面向,分別說明申訴標的及申訴方式;本局受理申訴之專責人員及參與申訴事件之處理、調查與決議人員,均應依行政程序法第32條及第33條規定迴避,並對於知悉之申訴事件內容應予保密。
本局採購案得標廠商派駐勞工至本局派駐當日(包含派駐人員異動時),履約管理單位承辦人將告知派駐勞工本通知書並交付其簽收,以保障派駐勞工之權益。